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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少女车祸终身残废 未获赔偿绝望跳楼添加时间:2015年6月15日
来源: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shxjtsgls.com/
来自贵州的女孩秦某会在东莞打工期间惨遭车祸,在失去劳动能力的同时,生活也难以自理。由于肇事司机弃车而逃、车主的相关财产又不在东莞,因此即使是法院判决秦某会胜诉、车主赔偿24万余元之后,这个判决却一直拖了两年都没有得到执行。得到希望的秦某会得不到实际的赔偿,在对生活感到绝望之后她选择了跳楼。她结束了这场旷日持久的纷争,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女孩跳楼自杀留下遗书 3月20日正值星期天,位于石龙镇的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大院比往常寂静了很多。当天上午11时许,一名在院里种花的老人从交警大楼后面经过,赫然发现一名女孩满身鲜血地躺在楼下,老人见状马上报警。半个小时后,该女孩被送到医院治疗,但终因伤势过重于当天死亡。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刑警队经过现场勘查并综合法医所做的尸表检查,认定女孩从高楼堕下致内脏及脑严重损伤而死亡,属自杀。 这名跳楼自杀身亡的女孩名叫秦某会,今年22岁,为贵州省毕节市人。在她跳楼前,她曾给其父母留下一封遗书:“亲爱的爸爸、妈妈、弟弟,对不起……我不会回家,我实在不想离开你们……现在我完全失望,如果我真的离开了,请你们不要伤心难过,生死由命吧,希望你们能过得开心幸福。” 这名只有22岁的女孩,何以选择了这样一条不归路呢?秦某会的父亲秦某华说,这都归咎于4年前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 外地货车撞残妙龄少女 据秦某华介绍,2001年3月4日11时50分,一辆挂福建牌照的大货车从东莞圆洲往石排方向行驶,在行经石排大道路段时撞倒了女儿秦某会。秦某会倒地受伤后,肇事司机弃车而逃。秦某会被送往医院后,被诊断为左足碎烂畸形、头皮血肿以及轻度脑震荡,随后又不得不对左下腿中段以下进行截肢手术。事后,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委员会鉴定她为六级伤残。 秦某华说,交警部门后来查明,此次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所挂的车牌是假的,而根据拓印的肇事车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发现肇事车辆的原车牌是闽A/96717,车主为福建省平潭县人施友喜。但车主却称该车在事发前已转卖给一个名叫林贤平的人,他对这起交通事故没有任何责任。因此,在肇事司机逃逸后,这起交通事故难以认定责任。 秦某华表示,当时女儿在东莞石排医院住院治疗了25天,住院期间,她所在的东莞市石排镇某丰灯饰艺品厂提供了9000余元的医疗费。在出院休养了一段时间后,医院又给她的左腿装了假肢,虽然能支撑着行走,但却基本上丧失了劳动能力。秦某华说,家里当时没能力给女儿继续治疗,无处可去的女儿就在交警支队第四大队的大院里休息并等待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后来第四大队一些工作人员看她如此困苦,于是就为她搭建了个小棚为她遮风挡雨,并不时给她一些生活费。在体力尚可的情况下,女儿也经常到街上讨饭。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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