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事故赔偿
事故索赔
事故案例
交通知识
酒后驾车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事故赔偿事故索赔事故案例交通知识酒后驾车事故处理交通法规事故诉讼交通安全
事故鉴定
事故认定交通肇事交通资讯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鉴定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交通事故责任鉴定

添加时间:2014年8月6日   来源: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shxjtsgls.com/
 
  导读:交通事故索赔技巧交通事故责任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本文为你介绍了交通事故索赔技巧交通事故责任鉴定的详细内容。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之一: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之二:要算清楚赔偿项目,不要有遗漏
  具体赔偿项目参考: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之三:不要被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迷惑
  新交法出来之后,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仅是交通事故赔偿的一个证据,不是法院判决民事赔偿的依据。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赔偿中,就算非机动车方是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机动车方仍然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方存在过错的,只能是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因此,万一被认定非机动车方是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不要轻易调解,放弃索赔的权利,因为在民事赔偿中,机动车方是要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民事赔偿责任的。当然,如果有保险,那么在第三人责任险的保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赔偿。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之四:责任无法认定的处理
  自行收集或者从交警那里收集交通事故现场的证人,需要一切有利于自己的证人。可以法院中主张推定机动车方全责。要争取自己的最大权益。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之五:城市赔偿标准和农村赔偿标准的适用
  如果你一直生活在城市,而你又是农村户口,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如果适用农村标准,那么对你是很不利的,两者之间差距很大。因此,你要证明你在城市中已经连续生活年以上,那么可以要求法院适用城市标准。这样,你的赔偿数额会大大提高。
 
  道路交通事故是最为常见的交通事故,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何维护自己权益?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准则?交通事故栏目做了以下介绍:
  道路交通事故是交通事故中的热门话题,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频发,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法规的宣传显得尤为重要。交通事故栏目为您介绍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