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事故赔偿
事故索赔
事故案例
交通知识
酒后驾车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事故赔偿事故索赔事故案例交通知识酒后驾车事故处理交通法规事故诉讼交通安全
事故鉴定
事故认定交通肇事交通资讯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鉴定

最新交通事故鉴定申请程序 交通事故鉴定的分类及作用

添加时间:2022年8月30日   来源: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Tags: 最新交通事故鉴定申请程序,交通事故鉴定的分类及作用   http://www.shxjtsgls.com/

 于涛律师,绍兴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最新交通事故鉴定申请程序

  虽然交通事故并不是我们大家愿意见到的情况,但是,如果行为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了,应当按照相应地伤残鉴定程序申请鉴定,以获得适当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鉴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鉴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办理程序如下:

  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伤残及治疗情况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 15 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 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交通事故鉴定申请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可知,在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就应当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 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交通事故鉴定的分类及作用

  交通事故鉴定共有12种,分别是尸体检验、轻重伤鉴定、成伤机制鉴定、伤残评定、酒精含量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检验、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车辆定型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微量物质鉴定、物证鉴定。那么具体每个项目需要的作用是什么呢下面就由的为您介绍。

  交通事故鉴定的分类如下:

  一、尸体检验

  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的伤痕进行鉴定,证明死者表面的伤痕是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查明死亡的原因。解剖检验适用于肇事逃逸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破案方向,提供证据;二是多车碰撞、碾压尸体,确认造成死者死亡的车辆,三是死因不明的。

  二、轻重伤鉴定

  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作出损伤程度的鉴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轻重伤鉴定:酒后或吸毒后开车的;无证驾车的;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驾驶明知无牌证或报废机动车;严重超载等。

  三、成伤机制鉴定

  通过人体损伤检验确定损伤部位和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主要为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调解损害赔偿提供依据,对交通事故伤害对象的伤情有疑问的可以进行成伤鉴定。

  四、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要按残疾索赔的,可以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交管部门调解的,伤者治疗后也可以作伤残评定。

;;

  五、酒精含量检验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必须检验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致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有恶劣影响的;车辆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的等

  六、车辆安全性能检验

  交通事故车辆检验的对象为:交通死亡事故;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伤3人以上;交通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机动车无牌证或者未参加年检等。

  七、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

  通过车辆特定部位拆解检查寻找车辆故障,查明故障原因,用以区别人为还是机械故障。

  八、车辆定型鉴定

  凡是交通肇事的车辆都应当作车辆定型鉴定。

  九、痕迹鉴定

  通过提取交通事故相关的接触痕迹比对、化验等手段,确定车、物、人是否有碰撞、碾压等;不能确定肇事车辆,可通过整体分离痕迹鉴定脱落物质与车辆、物体、人体之间的关联关系。

  十、指纹鉴定

  通过指纹鉴定确定车辆驾驶人

  十一、微量物质鉴定

  通过对现场勘验的微量物质成分检验,确定该物质与交通事故的关系。

  十二、物证鉴定

  法医对交通事故现场提取的人体毛发、血液、皮肉组织等确定受害者的身份。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