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事故赔偿
事故索赔
事故案例
交通知识
酒后驾车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事故赔偿事故索赔事故案例交通知识
酒后驾车
事故处理交通法规事故诉讼交通安全事故鉴定事故认定交通肇事交通资讯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酒后驾车

无证醉驾多久能考驾照?驾驶员醉驾行政处罚标准2020

添加时间:2022年8月15日   来源: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Tags: 无证醉驾多久能考驾照,驾驶员醉驾行政处罚标准2020   http://www.shxjtsgls.com/

 于涛律师,绍兴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无证醉驾多久能考驾照?

一、无证醉驾多久能考驾照

无证驾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醉酒驾驶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无证驾驶的处罚

如果仅仅是无证驾驶行为,是不妨碍考取驾驶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由此可知,无证驾驶的处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但法律没有规定无证驾驶不得考取驾驶证。

三、醉酒驾驶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不得取得驾驶证的情形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无证醉驾就是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而喝酒开车,对于此行为一般想要再考取驾照就必须要满了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后才能进行再考取,这也是为了要让当事人付出该有的代价,所以,对于交通法的情形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办理的。

驾驶员醉驾行政处罚标准2020

一、醉驾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什么情况下的醉驾可以免除处罚

因为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实践中对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而浙江、上海、江苏出台了醉驾案件的最新规定,由此可归纳出以下六种类型属于情节比较轻微: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

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是必然的,这一般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作出处罚。至于刑事方面的,自从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后,就不一定要承担刑事了。因为此时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构成犯罪的,那往往不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