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事故赔偿
事故索赔
事故案例
交通知识
酒后驾车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事故赔偿
事故索赔
事故案例交通知识酒后驾车事故处理交通法规事故诉讼交通安全事故鉴定事故认定交通肇事交通资讯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索赔

京城车保理赔遭遇“陷阱”

添加时间:2018年3月7日   来源: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shxjtsgls.com/
架驶旧车在交通要道故意制造追尾事故,先骗取交警出具事故处理决定书,再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3年来共骗取保金11万余元。近日,一个制造车损保险事件的诈骗团伙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接受终审,法庭当庭判定驳回案犯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分别判处5名案犯6年到1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至1万元。
5年前,刚从高中毕业的武磊从河北容城来北京闯世界,辗转换了几个工作都不太满意。两年前他到了海淀区一个汽车修理厂,老板张同军每个月给他1000左右的工资。不久,武磊便在老板张同军的指使下跟其他4人开始走上致富“捷径”:架驶买来的二手车甚至客户送修的旧车,在交通要道人为制造追尾事故,在交警出具事故处理决定书后,虚开各种修理费,最后拿着这些去保险公司理赔。

据检察官指控,2002年9月以来,武磊等5人在张同军的指使下,在海淀区旱河路等地分别架车故意制造了8起交通事故,并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理赔,共骗取车险保费114372.15元。其中武磊亲自参与7起,涉及保险金84891.21元。
张同军一伙的频繁理赔行为,引起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怀疑。2003年9月3日,公安机关接到110报案,称徐庄40路总站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肇事司机正是诈骗嫌疑人张同军,将其抓获。次日,武磊等5人均随之归案。
一审海淀法院判处武磊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他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1年半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武磊不服上诉。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武磊等人受他人指使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其中武磊参与诈骗数额巨大,5人都构成诈骗罪。据此,一中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武磊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同时,法院责令5被告退赔保险金69897.21元。
检察机关未对主犯张同军提起公诉,据说原因是其在羁押期间突患精神病,失去受审能力。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