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事故赔偿
事故索赔
事故案例
交通知识
酒后驾车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事故赔偿
事故索赔
事故案例
交通知识
酒后驾车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事故诉讼
交通安全
事故鉴定
事故认定
交通肇事
交通资讯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认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添加时间:
2018年3月5日
来源: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shxjtsgls.com/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应遵循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优先保护人身权等原则适度平衡受害人和赔偿义务的风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连环车祸后车的责任认定标准与依据 机动车逆行扣几分
2.开电动车一方为避让另一方摔倒需要承担责任吗?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判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3.人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规定 交通责任认定书有误怎么办
4.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高速追尾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5.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程序有哪些 无证驾驶出事故怎么处罚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