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事故赔偿
事故索赔
事故案例
交通知识
酒后驾车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事故赔偿
事故索赔
事故案例
交通知识
酒后驾车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事故诉讼
交通安全
事故鉴定
事故认定
交通肇事
交通资讯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调解结果有哪些
添加时间:
2018年1月16日
来源: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shxjtsgls.com/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 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二) 责任认定;
(三)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 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发生交通事故人伤如何处理?普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办理的
2.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是哪些 车祸导致脑出血赔偿多少钱?
3.发生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怎么赔付 人伤交通事故扣驾驶证多久?
4.交通伤2级伤残20年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 普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办理的
5.代驾司机无证驾驶出事故车主要担责吗?搭车上下班遇车祸能要求工伤赔偿吗?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