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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交规即将实施 公安部交管局详解

添加时间:2014年2月23日   来源: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shxjtsgls.com/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俗称“123号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昨天,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就司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依据新规,抢黄灯将被扣6分,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也要扣2分。

   路考共可预约5次

  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123号令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123号令实施后,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调整为3年。123号令规定: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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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

  【实习期】“新手”上高速要有老手陪

  增驾也有实习期。除新取得驾驶证的驾驶人外,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在一年实习期内,驾驶证记满12分,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新手”上高速要有老手陪。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交通违法记分】 遮挡号牌、闯红灯挨罚更重

  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等11类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14类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等12类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等11类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4类违法行为一次记1分。

  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对违法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31日前的,记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发生在2013年1月1日之后的,记分按照新规定执行。综合新华社电

  第一反应

  闯黄灯如同闯红灯 一次罚200元扣6分

  从明年1月1日开始,新的交通法规将开始执行。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要记住,明年起闯黄灯也可被处罚,而且一旦闯黄灯被抓拍,其处罚力度和闯红灯是一样的。

  闯黄灯一次罚200元扣6分

  闯红灯,绝大多数驾驶员可都不敢,但对很多驾驶员来说闯黄灯可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明年起,闯黄灯到底该咋处罚?

  在济南交警支队车管所编发的“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中就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就是说,闯黄灯与闯红灯一样进行处罚。”济南交警的相关人士说。

  高架桥高速路上不系安全带扣2分

  济南交警已多次表示,在市区内高架桥上不系安全带将被处罚,其它路段不进行处罚。但还有不少市民在关注,从明年1月1日起,在哪些地方开车不系安全带将被处罚?

  济南交警表示,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也就是说,在市区范围内,仍旧只有在高架桥上驾驶不系安全带才会被处罚。

  市区直行车道上左右转弯不扣分只罚款

  行驶在直行车道上的车辆,遇路口时违法左右转弯如何处罚?

  济南交警表示,此种行为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需要根据道路性质而定。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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