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事故赔偿
事故索赔
事故案例
交通知识
酒后驾车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事故赔偿
事故索赔
事故案例
交通知识
酒后驾车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事故诉讼
交通安全
事故鉴定
事故认定
交通肇事
交通资讯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罪的最高刑
添加时间:
2014年2月5日
来源: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shxjtsgls.com/
交通肇事罪的最高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单独的交通肇事罪最高为15年,即使造成的后果再严重也不可能判处死刑。除非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转化成故意杀人的或者故意伤害的,才有可能判处死刑。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交通肇事后保险赔完还要肇事者赔吗?撞到人对方要求巨额赔偿,可以拒赔吗?
2.交通肇事逃逸主观方面的原因 这些特殊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是哪些?
3.车祸后车主离开就一定是逃逸吗?怎样作出车辆逃逸认定
4.租车出了事故到底谁赔 交通肇事罪职务行为的赔偿主体怎么确定
5.交通事故发生后替人顶包的人会犯罪吗?为他人顶包交通肇事要坐牢吗?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